中考之后的录取情况是现在很多同学和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一些有关成都中心城区的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的相关信息,即将参加中考的同学以及家长朋友们可以参考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心城区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包括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到校生、艺体特长生、宏志生以及各类经批准的项目班。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批次的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叁批: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中心城区录取办法
1.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按统招、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
2.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将划定、公布中心城区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 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4.对录取场未完成计划的学校,市招考办将统一向社会公布计划,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录取。
5.一个学生只能有一个学位,已被录取的学生,其它学校不得再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