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星空无限

升学网,小升初、初升高一站式升学服务平台。网站地图 最新信息
当前位置: 四川升学网 / 四川中考 / 四川中考报考指南 / 正文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入学、注册

发布日期:12-30

  有关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小编特意整理了一个系列,有兴趣的同学和家长可以参考了解一下。

  入学、注册

  第五条 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录取学生。学生须持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学校发放给本人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入学、注册

  第六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新入学学生进行注册登记。在学生入学时组织学生完整填写《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编制《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务必于9月30日前对学校上报的《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进行审核、确认,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编号规则编制学籍号(学生身份证号为辅号)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学籍。电子注册后,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30日前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登记表》和《四川省普通高中级高一新生花名册》(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学校各年级统一以入学年份命名。如2010年入学的,应写为2010级。

  被录取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登记。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第七条 经复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其学籍。

  (一)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二)高中阶段在籍的;

  (叁)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的。

  第八条 凡属跨市(州)范围违规招生取得学籍的,其学籍无效,由违规学校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取消。

文章类别:升学网>中考>中考报考指南>四川
文章标题: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入学、注册
本文地址:/zhongkao/s998.html
手机浏览:
 
  • 姓名:
  • 电话:
  • 地址:
  • 年龄:
  • 分数:
  • 学历:
  •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邦博尔择校老师帮您择校调剂,同意《隐私保障》条例
 
上一篇:有关艺术特长生和艺术类考生的区别 下一篇: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休学、复学
 
  1. 快速登记
  2. 姓名:
  3. 电话:
  4. 学历:
 

热门学校

  1. 都江堰市领川实验学校都江堰市领川实验学校创建于2020
  2. 成都市洛带中学成都市洛带中学创建于1956
  3. 成都宏德学校成都宏德学校创建于2018
  4. 四川乐山牛华中学
  5. 成都七中
  6. 四川省绵阳南山中学
  7. 宜宾市第六中学校
  8. 绵阳市东辰国际学校
 
 

最新招生信息